引服 yǐn fú/fù
1.亦作"引伏"。 2.认罪,服罪。
相关:
详解
引服这一词语,读音为yǐn fú,也可写作“引伏”。其详细解释如下:
1. 基本含义:
- 引服表示“认罪,服罪”的意思。即当某人被指控犯罪后,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服从法律裁决。
2. 出处与用例:
- 《魏书·樊子鹄传》中有记载:“太山太守彭穆參候失儀,子鵠責讓穆,並數其罪狀,穆皆引伏。”这里的“引伏”即表示彭穆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和罪行。
- 《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二年》中提到:“掠治日急,垂愍之,私使人謂段氏曰:‘人生會當一死,何堪楚毒如此!不若引服。’”这里描述了段氏在严刑拷打之下,选择了承认罪行。
-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元年》中也有类似的描述:“置對,無一語罣人,惟自引伏。”以及明马愈《马氏日抄·徐尚书》中的“甲不勝拷掠,自引服。”均体现了引服的含义。
3. 结构分析:
- “引”字在此处可以理解为“引导”或“承认”,“服”则表示“服从”或“服罪”。两者结合,即表示“承认罪行并服从法律裁决”。
总结来说,引服(或引伏)是一个表示“认罪,服罪”的词语,常用于描述犯罪嫌疑人在被指控后承认罪行并表示服从法律裁决的情况。
1. 基本含义:
- 引服表示“认罪,服罪”的意思。即当某人被指控犯罪后,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服从法律裁决。
2. 出处与用例:
- 《魏书·樊子鹄传》中有记载:“太山太守彭穆參候失儀,子鵠責讓穆,並數其罪狀,穆皆引伏。”这里的“引伏”即表示彭穆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和罪行。
- 《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二年》中提到:“掠治日急,垂愍之,私使人謂段氏曰:‘人生會當一死,何堪楚毒如此!不若引服。’”这里描述了段氏在严刑拷打之下,选择了承认罪行。
-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元年》中也有类似的描述:“置對,無一語罣人,惟自引伏。”以及明马愈《马氏日抄·徐尚书》中的“甲不勝拷掠,自引服。”均体现了引服的含义。
3. 结构分析:
- “引”字在此处可以理解为“引导”或“承认”,“服”则表示“服从”或“服罪”。两者结合,即表示“承认罪行并服从法律裁决”。
总结来说,引服(或引伏)是一个表示“认罪,服罪”的词语,常用于描述犯罪嫌疑人在被指控后承认罪行并表示服从法律裁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