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尹 èr yǐn
明清时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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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
“二尹”是一个汉语词语,下面是关于它的详细解释:
读音:èr yǐn。
释义:该词是明清时期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在明清时代,同知官被俗称为“二府”,其职务与知府相似,“二尹”即“二府”。
出处:该词出现在《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一文中,其中有“初任是福建同安县二尹”的描述。严敦易在其校注中指出,“二尹”是县丞的别称,作为知县的副职,因此得名“二尹”。而王古鲁的注释也提到,“二尹”在明清时期被俗称为同知官,即“二府”,其职务与知府相当。
历史背景:在明清时期的官僚体系中,县丞是知县的副手,负责协助知县处理县务。而府同知则是知府的副职,分担知府的部分职责。这两个职位在当时均属于地方行政机构中的重要角色。“二尹”这一称谓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这些副职官员的尊重和认可。
综上所述,“二尹”这一词语承载了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历史信息,是了解那个时代官僚体系和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窗口。
读音:èr yǐn。
释义:该词是明清时期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在明清时代,同知官被俗称为“二府”,其职务与知府相似,“二尹”即“二府”。
出处:该词出现在《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一文中,其中有“初任是福建同安县二尹”的描述。严敦易在其校注中指出,“二尹”是县丞的别称,作为知县的副职,因此得名“二尹”。而王古鲁的注释也提到,“二尹”在明清时期被俗称为同知官,即“二府”,其职务与知府相当。
历史背景:在明清时期的官僚体系中,县丞是知县的副手,负责协助知县处理县务。而府同知则是知府的副职,分担知府的部分职责。这两个职位在当时均属于地方行政机构中的重要角色。“二尹”这一称谓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这些副职官员的尊重和认可。
综上所述,“二尹”这一词语承载了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历史信息,是了解那个时代官僚体系和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窗口。